梅州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


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梅州有衣穿、启动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自然灾害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救助Ⅳ级

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梅州风雨影响。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启动有安全住所、自然灾害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救助Ⅳ级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梅州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启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救助Ⅳ级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梅州有水喝、启动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自然灾害

编辑:李舒宇

审核:蔡颜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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